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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危险废物运输的相关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8日
  •  危险废物运输是我国危险废物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根据环统数据,2015年我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医疗废物持证单位共处置危险废物1612.3万吨,这些危险废物基本都需要经过运输环节由产废单位转移至处置单位。随着**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增大,危险废物的产生渠道和产生量越来越大,危险废物运输的需求也将迅速增加。    然而,运输危险废物,犹如路上移动的“炸弹”。据调查,在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和处置的各个环节中,运输环节**易出现意外事故,同时也是非法倾倒高发的环节。危险废物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装(卸)载过程中若操作不当**易造成环境污染、财产损毁,甚至人身伤亡。    为降低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小编整理了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相关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的相关法规    环保部门联合交通部门对危险废物包装与运输所有技术规定进行整合已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和经验。我国交通部已出台的法规有: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JT617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8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6]79号)及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等。我国环境保护部在此基础上,从运输过程的安全、环境的污染控制、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事故应急的角度出发,制定了HJ202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等相关技术规范。    根据以上法规,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危险废物运输应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按照其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危险废物公路运输应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JT617以及JT618执行;危险废物铁路运输应按《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运[2006]79号)执行;危险废物水路运输应按《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规定执行。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应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运输的规定。    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危险废物包装上按照GB18957附录A设置标志,其中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上的标志应按HJ421要求设置。    危险废物公路运输时,运输车辆应按GB13392设置车辆标志。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危险废物时应在集装箱外按GB190规定悬挂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时的中转、装卸过程中应遵守如下技术要求:    (1)卸载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装卸剧毒废物应配备特殊的防护装备。    (2)卸载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3)危险废物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液态废物卸载区应设置收集槽和缓冲罐。    二、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要求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应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应配置符合GB13392规定的标志。运输危险废物车辆两侧车门处须喷涂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统一识别标识;运输医疗废物,按照GB19218规定在车辆车厢部位喷涂有关标识。    (2)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车厢底板应完好平整、周围栏板应牢固。运输车辆车厢底板应有基本的防渗铺垫和防滑装置,车厢底部应设置具有良好气密性的排水孔,在清洗车厢内部时能够有效收集和排除污水。    (3)车辆应根据装运危险废物性质和包装形式,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防渗和防散失等用具。车辆应配备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4)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车辆车窗、挡风玻璃无浮尘、无污迹。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污迹。车厢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任意排弃车上残留物。    危险废物运输应根据废物类别形态选择适当的车型:    (1)运输高危危险废物应使用密封和安全性能好的厢式货车、罐式车。运输需要控温的危险废物,应使用配置控温设施的专用车辆。    (2)运输液态普通危险废物应使用罐式车或有专用容器和特殊防渗设计的厢式货车。运输半固态和固态普通危险废物应使用有封闭式专用容器和厢式货车。    (3)零星的感光材料废物、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镍镉电池等收集运输可使用具备零星化学品运输资格的小型箱式车辆,其中液态废物或者含有液体的废物应使用专用容器盛装。    (4)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的车辆应符合GB19218的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应每年开展一次污染防治技术审核检验,并作为专项内容纳入运营车辆年度审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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